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猎头人才政策分享 2020最新宁波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

来源:高邦猎头 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0-12-07

12月7日,高邦宁波猎头从宁波民生e点通得知,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基础人才,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,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(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)2%的购房补贴,最高不超过8万元。

 

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2020宁波

(2020年政策暂无新变化)

基础人才购房补贴

补助内容:在甬首次购房补贴

一、适用对象

购房时间:2018年8月12日(含)之后。

毕业时间:购房时间前推10年内。

享受对象: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(在适海外取得学位的,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认证并取得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;包象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),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基础人才。

二、补贴额度

延续《关于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》(甬人社发〔2015〕179号)政策,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,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(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)2%的购房补贴,最高不超过8万元。

三、相关资格认定

1、认定“单位”

购房补贴政策以家庭(包括夫妻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)为单位认定。

2、毕业十年内时间认定

以所取得毕业证书或全日制学历证明上的毕业日期之后10年内;海外学位以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上毕业日期之后10年内。

3、创业就业资格认定

申报者劳动关系(以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为准)在宁波,并在甬缴纳社会保险。

4、房屋产权为多人持有时享受额度认定

(1)夫妻双方共同持有房屋产权且至少一方符合条件的。仅能一方按规定全额享受,双方协商后由一方申请办理。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未在婚后房屋产权中占有比例,能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明的,可按规定全额享受。

(2)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、房屋产权由非夫妻关系的多人持有的申请者须持有1/3(含)以上产权,按产权比例享受补贴,且同一房产仅可享受一次。

四、申报流程

1、网上申报——个人线上提交申请。

2、网上预审——分市和区县(市)两级:

市级由市服务总窗预审;

区县(市)由区县(市)服务联盟预审初核—预审通过后,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经办窗口办理。初核通过后,各经办窗口汇总上报至人力社保部门。

3、复核——对应人力社保部门进行。

4、发放——当月申报并复核通过的,自复核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直接拨付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(需开通金融功能)。

五、材料清单

(1)网上填写《宁波市基础人才首次在甬购房补贴申请表》,预审通过后打印并单位审核盖章,一式两份。

(2)申报人身份证明、房屋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或户口簿(如房屋产权为夫妻所有,需提供结婚证)。

(3)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。

(4)国内学历提供学信网上的普通全日制学历查询证明;海外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;技能人才提供学历证书及高级职业资格证书。

(5)购买期房的提供本人在甬购房合同、交付结算发票、税收缴款书、不动产权证等;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发票、税收缴款书、不动产权证等。

(6)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出具的在甬家庭唯一住房证明;

申报同时,视为申请人同意经力机构查询本人在甬缴纳社保情况。

六、交易限制

享受购房补贴的房产,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。

七、2015年政策逾期补办

符合《关于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》(甬人社发〔2015179号)的基础人才、创客人才,逾期尚未办理购房补贴的,可于2019年12月31日前按原政策规定办理补办手续,以后不再受理。 

 政策来源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4VM5VFE61OdyIkxDt1TzPg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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